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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星期三

西部院承担的《辽宁丹东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召开专家论证会

信息发布人: 信息发布时间:201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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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院承担的《辽宁丹东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召开专家论证会

 

  研究设立与建设丹东等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面向新时期、新形势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完善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举措。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西部院”)受丹东市人民政府委托承担了“辽宁丹东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及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丹东地处东北地区南端,沿鸭绿江与朝鲜隔江相望,是中朝经济贸易合作中心城市,是打造“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东北线的枢纽城市。课题组经过近半年的深入调研与研究,日前完成了《辽宁丹东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使《实施方案》上报国务院打下坚实的基础,2014年8月2日西部院在丹东召开了《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司副司长欧晓理、国家发改委宏观院对外经济所所长毕吉耀、外交部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亚太研究室主任虞少华;辽宁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朱军、社科院副院长梁启东、发改委地区经济处处长李汉新、省开放办秘书长陈柯先等组成。论证会评审组组长由欧晓理副司长担任。出席会议的还有丹东市常务副市长孙轶、副市长潘爽等有关领导。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常务副院长黄先海、西部院常务副院长董雪兵等一行8人赴丹东汇报课题研究成果。黄先海常务副院长代表课题组按基础条件、总体要求、空间布局、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五大内容汇报了研究成果,重点介绍了课题组提出的“五大定位、六大目标、七大分区与六大任务”等丹东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的总体战略。

  
专家组认为,《实施方案》体现出丹东特点与国家战略的相吻合,总体思路清晰,研究框架合理,分析比较深入。建议课题组围绕开放与试验的要求作进一步修改与完善,凸显丹东独特的优势,为推动丹东试验区跨越式发展,构建东北亚开放新格局、促进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发展沿边开放型经济、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大战略探索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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