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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星期四

【推荐报名】关于做好青年学术骨干实践锻炼第一批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人: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29 浏览次数:1595

通知公告

  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中央、教育部党组和省委关于新时代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重大部署,为高质量高水平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充足的干部人才保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实施青年学术骨干实践锻炼计划。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学术骨干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第一批推荐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青年学术骨干和医疗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为“百人计划”研究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左右,注重选拔35周岁以下的骨干人才,原则上最高不超过45周岁。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资格条件

  参加青年学术骨干实践锻炼计划的,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师德师风良好。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各项工作部署,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大局意识。愿意从事学校党政管理服务工作,有胜任管理工作的组织能力。

  (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廉洁自律,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四)教学科研或医疗水平较高,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青年学术骨干实践锻炼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工作性质视同实职,要求协助主要负责人承担专项工作,实践锻炼期间能将主要精力和时间投入到管理工作。

  四、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青年学术骨干实践锻炼计划报名采用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组织推荐为主的形式。各院级党组织、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干部队伍实际情况,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经班子集体研究后,将推荐人选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也可直接推荐。组织推荐的,请提交《青年学术骨干实践锻炼组织推荐汇总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3.0编辑器版);个人自荐的,请提交《青年学术骨干实践锻炼自荐报名表》。推荐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于10月16日(周五)前送党委组织部汇总。

  2.考察遴选。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考察听取意见和竞聘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遴选,提出建议人选及岗位。

  3.讨论决定。党委常委会研究后,由党委组织部发文任命。

  五、管理考核

  1.青年学术骨干实践锻炼期间,由接收单位负责安排具体工作内容,压实工作任务,为青年学术骨干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加强日常管理。

  2.青年学术骨干实践锻炼期中、期满,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接收单位对青年学术骨干实践锻炼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青年学术骨干要对工作进行总结,鼓励结合学校实际撰写调研报告,提出政策建议。

  3.在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时,青年学术骨干实践锻炼经历视同相应任职经历,考核结果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校外有关部门选拔干部人才时,优先推荐。

  4.青年学术骨干参加实践锻炼的,继续参加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业务考核,业务考核要求不变。

  联系人:鲁莲  88981824  lulian@zju.edu.cn

  附件: 1.青年学术骨干实践锻炼计划第一批岗位清单

              2.青年学术骨干实践锻炼组织推荐汇总表

              3.青年学术骨干实践锻炼自荐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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