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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星期五
信息发布人:校社科院 信息发布时间:2014-12-31 浏览次数:931
通知公告
为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建设研究,推动理论框架不断发展完善,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合作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面向校内外研究机构和学者,开展“一带一路”重大研究课题公开招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标课题题目
1.“一带一路”战略蓝图研究;
2.“一带一路”区域协同发展研究;
3.“一带一路”互联互通中的制度、标准和政策研究;
4.“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与发展研究;
5.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的其他重大理论或实践问题研究(开放课题,课题题目可自拟)。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相关领域重大课题研究经历,挂名或不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2.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相关理论、数据、案例支撑,又要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三、成果形式
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研究报告。
四、经费支持
各研究课题根据实际研究工作需要,合理编制经费预算,一般不超过10万元。
实际经费支持数额由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经费的资助方式采取分批下达,立项后下达50%,验收合格后下达50%。如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采纳,可追加研究经费作为奖励。
已接受资助的课题不能再次申报。
五、招标程序
1.申报期限: 2015年1月15日前受理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申报人可直接下载《研究课题招标申报书》、《课题经费预算申报表》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2)。
3.提交申报。申报人应在仔细阅读本《通知》以及“填表说明”等有关情况后,填写并提交《研究课题招标申报书》一式三份(须含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一份),发电子版本至:zdmd@zju.edu.cn(请标明“招标课题”字样)。
4.结果公布。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合作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研究课题招标申报书》、《课题经费预算申报表》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于2015年1月底在网上公布评审结果。
六、研究进度要求
1.签约启动。申报人自收到入选通知15个工作日内,须与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合作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签订委托合同,填写并提交《课题计划任务书》,启动课题研究工作。
2.申报人须按照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负责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按时提交课题研究成果。2015年6月30日前,提交课题中期成果,进行中期成果汇报。2015年10月31日前,提交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3000—4000字左右)各一套。评审验收后,提交课题最终成果3份纸质版和1份WORD格式电子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喻燕刚,联系电话:0571-88981199。
EAMIL:zdmd@zj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三106室,邮编:310058。
来信请务必在信封或Email标题上注明“招标课题”字样。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合作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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