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田园综合体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新形态、城乡融合发展的有效载体和乡村振兴的标志,是城乡融合发展机制的一种尝试和创新[1]。2017年6月5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2],决定在河北、山西等18个省份开展试点工作,浙江省凭借得天独厚的地理、自然资源环境优势和良好的产业基础,率先开展了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工作,在多个村落建立示范基地[3]。
田园综合体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多的挑战和困难。孔祥智[4]提出中央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的前提条件是要以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然而在具体操作中面临着诸多难题。田园综合体开发企业在实际经营中往往只注重自身的经济利益,忽视当地村民的主体地位,提供的工作往往是一些低收入的工种,对当地居民参与管理权和反馈的意见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容易引发开发商与村民之间的利益冲突[5]。戴旭宏[6]在其研究中指出当前田园综合体建设资金由省财政资金切块下达,按照三年平均分配方式拨付,而田园综合体建设设计内容多、平均化的拨付资金难以与建设进度匹配,并且建设资金仅依赖资金拨付难以满足。
面对田园综合体建设过程中的诸多问题,浙江省的田园综合体建设需要借鉴已建成的示范区成功经验,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对标新要求、分析新问题、提出新方法,促进浙江田园综合体高质量发展,并奋力打造共同富裕重要窗口,为全国田园综合体建设提供浙江样本。
一、浙江田园综合体的探索实践成效
自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以来,浙江省已建成3家国家级和10家省级田园综合体,在田园综合体数字化建设、综合开发运营、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效益提升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对打造共同富裕窗口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一)田园综合体的数字化赋能建设
浙江省将数字信息服务融入田园综合体建设,实现管理智能化。在田园综合体建设过程中,浙江省利用独特的互联网服务前沿阵地优势,突破传统的信息服务局限,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线上商业和数字生态。展茅“智慧田园”数字赋能农旅融合系统,带动田园综合体营收320万元。萧山区深入推进智慧治理,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整合各领域数据资源,建立了共建共享的田园综合体治理数据库。
(二)园区模式开发,搭建协同平台
田园综合体园区化建设发挥了平台作用,对资源协调利用至关重要。浙江省现已建成的田园综合体均遵从“农业核心区+支持配套+衍生产业区”的园区化模式。例如,包括观音莲花精品园、观音稻米体验园等“七大农旅综合示范园”的“普陀田园综合体”;“先谭产村田园综合体”打造的仙潭村国际乡村未来社区、中国业园、农业公园、美丽田园共同形成都市农业风景,实现各园区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高标准打造共同富裕“示范线”。
(三)新产带动就业,持续促农增收
浙江省田园综合体自开展以来,旅游、文化创意、养生养老以及农产品加工等乡村新产业解决了当地村民就业难题,取得了集体增资产、农民得实惠的显著成果。例如鲁家村人均年收入从2011年不足9000元增长为2021年的4.99万元,2022年带动1100多名村民在家门口实现就业;“普陀田园综合体”打造“美丽田园+大地造景”模式,近两年来辐射周边乡村景区实现旅游收入720万元;“鞍山村综合体”实施农民持股计划,到2021年底实现村民人均年收入近5万元。田园综合体对农村地区的促收作用促进了全省共同富裕的实现。
二、经验与对策建议
促进田园综合体高质量发展需回归田园综合体内涵属性。田园综合体本质是农村多主体、多业态、多资源、多平台的有机复合体。从推动共同富裕出发,浙江田园综合体建设必须遵循“综合开发-融合发展-众筹众创-共建共享”的发展模式。
(一)党建引领,村社融合科学治理
着力打造“党建共同体+田园综合体”模式,发挥基层组织带头作用,提高治理与服务能力。鼓励田园综合体所在的乡镇,以乡镇党(工)委为核心培育农村区域党建共同体,以系统思维着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乡村“善治”共同体;构建起“乡镇党(工)委—联合党委—村级党总支—田园综合体党支部—党员服务队—党员中心户”的六级组织链条;以党员联管为支撑,创新推行“班子成员联培、后备干部联育、党员干部联管、组织生活联过”模式,推行共同体每月“阳光议事日”制度;推动乡镇政策、资源等向共同体下沉,采取综合体任职挂职等方式,组织村书记、党员干部下沉综合体治理一线;聚焦综合体需求,通过共同体党群服务中心,为综合体提供“家门口”式服务;强化财政资金支持,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农村区域党建共同体项目建设,设置共同体奖补资金,促进产业发展。
(二)多元流转,整合零星土地
促进土地规模流转,结合耕地“两非”整治,开展零星土地整治优化,推动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探索自主流转、委托流转、股份合作型流转和土地入股保底分红型流转等模式。开展多元化流转,在村级土地流转基础上成立农业投资公司,由县农委牵头,县村产业集团组建县级农业投资公司,统一集中连片流转承包地,推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并基于田园综合体的土地利用效率和发展潜力评估,遵循“亩均论英雄”改革的要求,优先向田园综合体供地。
(三)政府搭台,多元筹资完善基础设施
政府积极搭建基础设施建设平台,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一方面按照PPP模式进行市场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依据公共性与经济性对农村基础设施分类,经济性较低的公共基础设施如环境整治、水电管网改造、环境美化、乡村公厕等项目以政府投入为主;经济性较好并且用于保障综合体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如道路升级、生态停车场、旅游驿站、住宿餐饮、购物等产业设施,以企业投入为主。
另一方面突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创新。基础设施经营权的改革面向市场化,可借鉴奉化区试点放开小型水利设施经营权的做法,以污水处理收费权为担保打通银行融资通道。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的改革可借鉴象山县下发全省第一本山塘不动产权证的经验,为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的公路、污水处理厂等颁发不动产权证,促进田园综合体内基础设施的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田园综合体PPP模式如图1所示:
(四)以农为本,综合开发乡村资源
建设田园综合体过程中要坚持以农为本、农商并重的综合发展思路,实现农村资源的集约化整合利用。一是加强“田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道路畅通、排灌方便、用电便捷,先进农业设施和机械装备应用水平较高的基础设施体系;二是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体系,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强化园区与农户的服务和利益联结,逐步将小农户生产、生活引入现代农业农村发展轨道,带动区域内农民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三是保留乡村符号,做到“一村一品”,建设田园综合体立足现有基础,保护民族村落、古村古镇,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不搞大拆大建,在进行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时充分挖掘村内现有材料,坚持少人为干预,多传统保留,实现乡村传统资源带动本地村民增收。
(五)多维视角,科学开展绩效评价
评价田园综合体必须充分考虑公益性和商业性的双重属性。根据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对建设较好的田园综合体实行涉农产品专项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方式提高田园综合体内企业和农户的积极性。以绿色生态发展、解决就业数量、村民年收入增长额作为公益性的定量评判依据,衡量田园综合体的“碳中和”、解决就业问题和促农增收能力;以吸引来此投资企业的数量和投资金额、年度税收额作为商业性的定量评判依据,衡量田园综合体持续盈利和降低城乡收入差距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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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尹国俊(1969-),男,吉林四平市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院副院长。主要研究领域为乡村振兴。
刘颖嘉(1995-),女,河南省焦作市人,浙江农林大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农业企业经济与乡村振兴。
课题信息:浙江星创天地运行绩效评价及其优化路径研究(2021C25008),浙江省重点软科学研究项目归乡人文创意有限公司(2021R412047),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
【笃行中国式现代化】全链、数字与普惠:浙江金融顾问制度实践探索
投稿邮箱:zhijiangc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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