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国进入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共同富裕是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整体要求,它包含经济持续增长和分配更加公平两个方面,其中,前者是基础前提,旨在解决发展的不充分问题; 后者是内在要求,旨在解决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共建共同富裕社会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历史任务,需要学会区别诊断的艺术。基于共同富裕的双重含义,并借鉴经济增长诊断法,文章创造性地提出共同富裕诊断法,发现当前进一步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在供给端加速实现经济增长的创新驱动和消费主导,在需求端实现居民收入、实际消费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全面趋同。作为示范区的浙江,如今已经具备共同富裕的坚实基础,不过,消费需求、浙西南地区和教育仍然是制约其率先基本建成共同富裕社会的动力因素、区域因素和人类发展因素。
引 言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之际,中国顺利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后全面小康时代,如何更好地满足十四亿中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国家发展阶段的变化,提出了“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的重大论断。
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早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毛泽东就提出“共同的富、共同的强”,以期通过农业合作化和国家工业化实现共同富裕,以区别资本主义“少数的富、少数的强”。在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又旗帜鲜明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提出了“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先富带动后富”的发展思路,期望通过不平衡增长策略突破低水平贫困陷阱,达到共同富裕的高水平均衡。虽然不同发展阶段的实现方式、实现程度和表现形式有所差异( 胡鞍钢、周绍杰, 2022) ,但无疑他们都在积极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社会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总量已经突破110 万亿元,人均GDP 达到1. 25 万美元,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即将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迈入高收入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有更强烈的政治意愿,而且有更坚强的领导力量、更充盈的物质基础、更强大的国家能力和更丰富的发展经验。此时正式提出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恰如六十年前毛泽东的畅想: “这种共同富裕,是有把握的,不是什么今天不晓得明天的事。”前景可谓光明美好、预期结果令人期待,但是在拥有十四亿人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中国,建设一个前所未有的共同富裕社会,绝非一朝一夕之易事,仍需付出艰辛的、长期的努力,需要继续“摸着石头过河”,既防止急于求成,又克服畏难情绪,先试点总结经验,再逐步推开。为此,本文以共同富裕为主题,首先,全面把握其深刻内涵,指出共同富裕所包含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双重含义; 然后,基于共同富裕的双重含义,并借鉴经济增长诊断法,创造性地提出共同富裕诊断法,构建当前国情下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分析框架; 最后,以国家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为例,进行个案分析。
一、共同富裕的双重含义
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社会生产关系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共同富裕提出之后,人们的第一反应通常是将其归为分配环节。然而,严格地讲,共同富裕不仅属于收入分配或财富分配的范畴,更是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整体要求,是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的统一( 郁建兴、任杰,2021) ,包含了不可偏废的“共同”和“富裕”两重含义,根本目的仍然是为了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其中,“共同”解决的是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富裕”则是解决发展的不充分的问题。
(一) 经济持续增长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前提
共同富裕的“富裕”之意,强调的是共同层面的高水平和高质量,具体地,即人均国民总收入或人均GDP 先后达到高收入水平、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在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我国乘势而上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虽然发展阶段发生了历史性转变,但发展始终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钥匙。因此,共同富裕不能脱离发展孤立地进行,它必须在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中逐步推进。对此,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韩文秀特别指出: “推动共同富裕,解决发展问题是第一位的,分配问题也很重要,但不能仅仅靠分配来实现共同富裕。”经过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的高速增长,我国经济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但是,高质量发展并不意味着否定经济增长速度,或者任由经济增速下滑,而是更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断创造和积累优质社会财富。事实上,若要在2035 年实现经济总量或人均收入比2020 年翻一番的目标,必然对经济增长速度有相应的要求,即未来十五年GDP 年均增速保持在4.7% 以上,而这个增长速度依然是过去十年间世界经济平均增长速度的两倍之多。总而言之,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居民收入不断提升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首要前提,必须摆在共同富裕议程的优先位置。
(二) 分配更加公平是推动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
共同富裕的“共同”之意,强调的是富裕状态的普遍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我国是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差异甚大的世界大国,因此,共同富裕不是绝对意义上的,而是相对意义上的,故“共同”乃是地区、城乡、收入、实际消费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的相对差距逐步从不断扩大转向不断缩小并趋于合理区间。社会公平是中国人民千百年来孜孜以求的美好愿景,也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之后,基于长远考虑,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先富论”战略,使中国在世界发展中大国中率先突破“贫困陷阱”,也成为第一个消除绝对贫困的发展中大国。毋庸讳言,“先富论”一方面极大地调动了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了社会生产力的空前发展; 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造成城乡区域之间发展差距的扩大。党的十八大之后,发展的不平衡性逐渐趋缓,但距离共同富裕的要求仍有改善余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已由2012年的0. 474 下降至2020 年的0.468,⑤但依旧明显高于0.4 的国际警戒线。除此之外,近十年来,城乡区域之间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相对差距加速弥合,但其绝对差距依然悬殊。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43834元和27007元,是2012年的1.82 倍和1.58 倍; 相对应地,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7132元和13713元,是2012年的2.04 倍和2.06倍,可见二者的增长速度均高于城镇居民,城乡之间呈现收敛态势。但从绝对值来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分别是农村居民的2.56倍和1.97 倍,不仅远高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也高于印度、越南等发展中国家。
从不同地区来看, 2020 年东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突破4 万元,而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则普遍位于2.5 万至3万元之间,其中,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上海( 72232 元) 是最低的甘肃( 20335 元) 的3.6 倍。为了避免两极分化,推动城乡区域二元结构加速朝着一元化融合方向发展,必须坚持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以共同富裕弥合分配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二、增长诊断法以及共同富裕诊断框架
(一) 增长诊断法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关于如何推动发展中国家进入经济增长的理想轨道,发展经济学领域催生了一系列颇有影响的理论,比如,罗森斯坦·罗丹的平衡增长理论、华尔特·罗斯托的经济阶段增长理论、霍利斯·钱纳里的结构变迁理论,其中,集大成者当属20世纪80年代约翰·威廉姆森等学者提出的“华盛顿共识”。它们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以西方发达国家为参照系,以此反观发展中国家的现实缺陷,以普适主义的态度教条地引导发展中国家沿着西方发达国家的道路前进。然而,事实证明,此类雄心勃勃的宏大理论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相反的是,尊重历史、传统和现实,务实主义的国家却趟出了一条走向现代化的新路。比如,以忠实执行“华盛顿共识”而著称的部分拉丁美洲国家,陷入了经济长期停滞和社会秩序混乱,经济绩效甚至低于本国历史水平; 而与“华盛顿共识”标准药方不同的中国,反而获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增长奇迹和社会稳定奇迹。
面对理论与现实的巨大悖论,一些经济学家开始反思。其中,杰弗里·萨克斯(2010) 指出经济体与人体一样,都是一个复杂系统,那么,经济学家也应当像临床医生一样,需要学习区别诊断的艺术,据此,他仿照临床治疗学提出了临床经济学的命题。豪斯曼、罗德里克和维拉斯科也开始逐渐认识到,设法为所有国家找到一个相同的增长战略,而全然不顾它们的实际情况,这是不可能的; 为各国政府提供一长串改革建议,而全然不顾政策的先后顺序,更是毫无裨益,甚至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于是,他们提出了增长诊断法( Growth Diagnostic Approach) ,强调实用主义、实验法则和本地知识的重要性,反对以抽象的理论模型为准绳推演复杂的经济现实,主张深刻洞察具体约束条件和制度环境,以决策树模式探寻制约经济活动的关键因素,形成决定政策优先顺序的增长战略,如今这一方法已被世界银行、泛美开发银行等发展机构广泛运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增长诊断法主要分为三个步骤: 首先是发展诊断,即进行经济增长的诊断分析,识别经济增长所面临的最紧迫的“硬约束”或制约因素; 其次是政策设计,即针对制约因素进行政策反应,以政府有限的决策资源用于解决“硬约束”; 最后是制度建设,即完善法律法规和社会安全网等制度基础,以保持经济持续增长的强劲活力( 丹尼·罗德里克, 2016) 。
(二) 共同富裕诊断框架
增长诊断法虽然主要用于经济增长领域,但它的基本思路对于推动中国迈向共同富裕同样具有借鉴意义。前文提到,共同富裕包含经济增长和分配公平两个方面,诊断共同富裕的框架设计也可从这两个方面入手( 如图1 所示) 。
首先,在经济增长方面。根据经济学一般原理,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源泉主要来自供给和需求两大系统。随着我国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基数效应”和“大国效应”日趋明显( 刘伟,2021) ,无论是供给系统还是需求系统,当前都处于动力转换的关键时期。其中,在供给的推动系统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年龄( 15-64 岁) 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已从2010 年的高峰点(74.5%) 下降至2020 年的68.5%,人口红利正在迅速下降; 202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占世界总消费量的26.1%,二氧化碳排放量占世界总排放量的30.9%,二者分别高于我国GDP 占世界总量比重约8.7 个和13.5 个百分点,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正在遭遇瓶颈。总而言之,依赖资源、劳动力等传统要素的扩张型增长已经难以为继。欲保持中高速经济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必须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先机,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及时转向创新驱动的轨道。在需求端,消费、投资、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近年来,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国际经济循环格局发生深度调整。”世界货物贸易占世界生产总值比重已经从2008 年的51.3%下降至2020 年的41.6%,跌落至21 世纪初的水平,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更是加剧了世界各国的内顾倾向。对于一个超大规模的新兴市场国家而言,虽然国际市场依旧不可忽视,但它已经无法成为支撑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长久动力,对外依存度过高反而可能受制于人。与此同时, 2012 年第三产业占GDP 比重超过第二产业,中国开始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宏观投资效率明显下降。除此之外,投资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已出现趋势性下降,并逐渐被消费需求所超越。总的来看,在内需结构当中,投资需求尤其是粗放型的投资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越来越难以维持在一个较高水平,增长动力从投资主导驱动转向消费主导驱动乃是大势所趋。因此,在经济增长维度,共同富裕能否顺利推进的重要制约因素在于能否结合发展阶段的转变因势利导地转换供需两端的驱动力量,即在供给端实现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 在需求端实现出口或投资主导驱动向消费主导驱动的转变。
其次,在分配公平方面。生产决定分配,自然而然地,关于分配公平的讨论必须联系经济增长的过程。经济增长的过程存在两种不同的分配效应: 一种是扩散效应,另一种则是虹吸效应。如果前者大于后者,经济增长将缩小城乡地区差距,导致发展的趋同,促进分配公平; 相反地,如果后者大于前者,经济增长将扩大城乡地区差距,导致发展的趋异,推动社会不断分化。那么,经济增长到底是推动分配公平还是社会分化? 一方面取决于市场的自发力量,另一方面则取决于政府的干预力量,当然,政府的干预成效又取决于政府的干预意愿与干预能力。一般而言,当市场和政府均失灵时,分配差距将加剧扩大; 当政府失灵时,分配差距也难以缩小; 而只有当政府和市场形成合力时,分配差距才有可能缩小,不断实现分配公平。分配公平是过程与结果的统一,它除了分配过程的相对公平之外,还应实现分配结果的相对公平,根据产品性质的不同,分配结果的相对公平最终体现在私人产品的消费和公共产品的使用方面,其中,前者主要表现为居民消费以及决定消费的居民收入的逐渐趋同,后者则主要表现为普惠性、全民性、全生命周期的公共教育、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根据国家战略安排,共同富裕将分阶段扎实推进,在每一个阶段取得实质性进展,其中,2025年( “十四五”期末) 、2035 年和本世纪中叶是三个重要时间节点,而衡量每个时间节点的结果性指标即是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差距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因此,在分配公平维度,共同富裕能否顺利推进的重要制约因素在于能否运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双重合力,加速缩小不同地区和不同人群私人产品消费和公共产品供给的显性和隐性差距,具体地,即加速推动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的趋异化向趋同化转变,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由差异化向均等化、低水平向高质量的转变。
三、共同富裕诊断法的一个运用: 以示范区浙江为例
共同富裕是从局部实现向整体拓展的渐进过程。2021 年5 月20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赋予了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在全国人民迈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浙江无疑扮演了“排头兵”的角色。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浙江共同富裕的成效与成败将影响全国共同富裕的进程。鉴于此,本文以浙江为例,以“解剖麻雀”的方式,尝试运用诊断法分析其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条件、制约因素和前进方向。
(一) 示范区浙江的共同富裕基础
充分了解考察对象的发展水平和分配状况是进行共同富裕诊断的首要前提。浙江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也是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四十余年的发展,已经率先进入高收入阶段。2020 年浙江常住人口为6457 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4. 6%,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8.3 个百分点; 地区生产总值为6.46 万亿元,占全国总量的6.4%,人均生产总值为100620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9.8%,属于相对富裕的省份。按照汇率法计算,其人均生产总值约为14588美元,与东欧国家波兰、匈牙利等的水平大致相当,已经提前跨越高收入门槛,成为全国率先进入高收入阶段的六个省市之一。
浙江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领先全国,二者的城乡差距小于全国平均水平,已经进入极高人类发展水平。2020年浙江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分别达到52397元和31295元,二者均仅次于上海、北京,居全国第三位,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3 倍和1.48 倍。2020年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7.4% 和32.3%,已经分别进入联合国粮农组织所定义的“最富裕”和“富裕”发展阶段。从城乡差距来看,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分别是农村居民的1.96 倍和1.68 倍,明显低于2.56 倍和1.97 倍的全国平均水平。除此之外,2020年浙江人类发展指数(HDI) 已经达到0. 808,高出全国( 2019 年) 0.047个单位,领先全国进入极高人类发展水平组。
综合言之,无论是经济发展程度还是社会公平程度,浙江均处于全国第一梯队,这为新发展阶段浙江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 浙江推动共同富裕的制约因素
识别制约因素是共同富裕诊断的重中之重。作为先行示范区的浙江,即便已经具备了实现共同富裕的诸多有利条件,但距离国家的试点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根据共同富裕诊断框架,它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在经济增长方面,消费需求不足是制约浙江共同富裕的动力因素。如前所述,浙江已经进入高收入阶段,但距离共同富裕的物质要求,依然存在较大的经济增长空间。就经济增长的动力而言,在供给系统端,2019年浙江“三新”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5.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9.8 个百分点。2020年浙江省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8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44 个百分点。从国际比较来看,2019年浙江每万人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68.4 件和44.8 件,申请量不仅远高于全国每万人10 件的水平,也高于日本每万人24.4 件和韩国每万人42.3 件的水平。以上表明,浙江在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动力转换方面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社会整体创新氛围高涨,成为全国创新高地。然而,在需求系统端,2019 年浙江投资支出和消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43% 和50.4%,其中,前者与全国平均水平( 43. 1%) 大体一致,后者虽然处于主导地位,但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55. 8%) 约5.4个百分点,位于全国后列;若与全国65%的潜在消费率水平比较( 谢宜泽、胡鞍钢,2022) ,更是至少低了15 个百分点。观察图2 可以发现,自1992 年以来,浙江的消费率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若以韩国为参照系,进行一个简单的跨期历史比较,则浙江的消费率更是与当前的发展阶段不相匹配,实际消费率明显低于潜在消费率。全面促进消费的重点在于全面扩大居民消费,2019年浙江居民消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7.7%,虽然与全国平均水平( 39.1%) 的差距有所缩小,但依然低了约1.4 个百分点,如果与当今世界主要经济体比较,则其差距更为明显。供给和需求是不可割裂的两大系统,但整体看来,目前浙江经济增长动力的主要矛盾在于需求系统的不相协调,主要表现是消费率过低。
第二,在分配公平方面,浙西南地区是制约浙江共同富裕的区域因素,教育是制约浙江共同富裕的人类发展因素。党的十八大之后,浙江人均居民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的趋同性因素逐渐增强。2013 年以来,浙江十一个地级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离散系数已由0. 171下降至2020 年的0.151,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离散系数则由0. 188下降至2020 年的0.145。但是,根据地域空间分布特征,将浙江全省划分为浙东北地区和浙西南地区,可以发现,相较于浙东北地区,浙西南地区尤其是衢州和丽水不仅人均居民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更低,而且二者的城乡差异也更为突出,它们构成了浙江整体迈向共同富裕的局部“洼地”。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2020 年浙江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9. 75% 和98. 36%,基本实现全覆盖。然而,若论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则与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类似,浙西南地区尤其是温州、金华和台州不仅明显落后于浙东北地区,还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仅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2 /3左右( 见表1) 。
除此之外,作为人类发展的一个重要维度,教育也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过,从比较的视角观察,它则构成了浙江进一步推动共同富裕的相对薄弱环节。前文指出,浙江已经步入极高人类发展水平组,但与长三角地区其它省市比较,仍然存在继续提升的空间。2020年上海、江苏的人类发展指数分别为0.883 和0. 19,比浙江高出0.075和0.011 个单位,其中的关键差距在于教育指数,2020年上海、江苏的教育指数分别为0.792、0.719,比浙江( 0.707) 高出0.085 和0.012 个单位。如果与韩国进行跨期比较,2020 年浙江人均收入与2000 年韩国大致相当,二者的收入指数均为0. 820; 在健康指数维度,2020 年浙江人均预期寿命为79.2 岁, 2000 年韩国为75.9 岁,前者的健康指数甚至比后者高出0. 048 个单位。不过,2020 年浙江的人类发展指数( 0.808) 仍未达到韩国二十年前的水平(0.823) ,主要差距也体现在教育维度,浙江的教育指数比2000 年韩国的水平( 0.787) 低了0.08 个单位。
(三) 浙江推动共同富裕的前进方向
针对浙江进一步迈向共同富裕的薄弱环节,立足于率先基本建成共同富裕的目标安排,本文建议如下:
第一,继续保持中高速经济增长态势,力争2035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共同富裕社会必然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的社会,它必须建立在相对丰裕的物质基础之上。如今浙江已经步入高收入阶段,即将迈入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下一步应尽快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而欲实现这一目标,在不考虑汇率波动和人口变动的前提下,以2020 年的水平为基数进行静态模拟,按汇率法计算,未来15 年浙江地区生产总值需要保持年均6% 的增长速度; 按购买力平价计算,则需保持年均3. 2%的增长速度。虽然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但无论是按照汇率法标准还是购买力平价法标准,浙江都有实现这一目标的可能。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为7.1%,如果不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2020 年,年均增速则达到7.6%。以韩国为参照系,它在1953—1996 年“汉江奇迹”之后,依然维持着一个相对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1998 年亚洲金融危机结束后的十五年间( 1999—2013年) ,其GDP 年均增速达到了5.1%,这表明经济总量达到一定规模之后,中高速的经济增长也完全有可能实现。因此,在未来三个“五年规划”时期,浙江应当继续深挖经济增长潜力、释放经济增长动能,在确保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力争GDP 年均增速维持在一个中高速水平。
第二,继续保持创新驱动优势,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创新是第一动力,实现供给结构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如前所述,在这一转变过程中,浙江已经取得相对领先优势,但仍处于历史性转变的过渡期。因此,浙江应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研发经费支出和“三新”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完善创新评价和激励机制,孵化培育更多创新市场主体,充分调动企业和个体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更加良好的创新环境,为共同富裕提供强劲的内生动力。面对消费需求的动力挑战,浙江应全方位融入国内大循环,以系统思维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解决需求侧问题,瞄准消费痛点,主动适应消费品质、消费方式、消费形态和消费理念等的趋势性变化,形成高质量供给体系,实现供需两端的高水平动态均衡; 坚持“房住不炒”原则,多措并举将房价保持在合理区间,有效控制住房消费对生活消费等的“挤出效应”; 将杭州、宁波率先打造成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尤其是居民消费需求,加快农村居民消费升级换代,将最终消费率提升至65% 以上的水平。
第三,扩大对农村和浙西南地区的支持力度,推动浙江共同富裕的整体性跃升。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城乡收入和消费已经逐渐趋同,但二者之间的倍差依然存在进一步下降空间。为了实现全民共同富裕,浙江应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加速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农村在地人口富裕化,实现农村人口比重逐渐减少和农村人均收入逐渐增加,在这“一加一减”过程中加速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最终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差距缩小至1.5 倍以内;与此同时,坚守底线思维,注意防范城乡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重点关注城镇新增人口就业问题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人群。除此之外,面对浙西南地区的区域挑战,浙江应加大对该地区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尤其是对衢州和丽水等地给予更大力度的结对帮扶,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努力将它们的生态优势有效转化为经济优势,推动两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分别提高至5 万元和3 万元以上,实现浙西南地区与浙东北地区的加速收敛;扩大住户部门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尽快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
第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由广覆盖模式向高质量模式转变,进一步加大教育投资力度,扩大人力资本红利竞争优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共同富裕的重要方面,目前浙江已经初步实现了基本公共服务的全省覆盖,下一步应当一方面重点关注农村人口、老龄人口和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保障问题,继续织密社会保障网; 另一方面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层次和水平,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清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并轨,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等与居民收入同步增长,甚至更快增长。除此之外,在人类发展方面,着力补齐教育短板。2019年日本和韩国的人均受教育年数已经分别达到12.9年和12.2 年,人均预期受教育年数则分别达到15.2 年和16.5 年。以日本和韩国为参照系,作为示范区的浙江应当在继续夯实现有基础之上,进一步加大教育支持力度,提高人均预期受教育年限和义务教育质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推动高中阶段教育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提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争取所有适龄青年均有机会接受大学教育或高等职业教育,形成强大的人力资本红利竞争优势。
结 语
共同富裕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在进行共同富裕广泛实践之前,首先需要在理论上明确共同富裕的深刻内涵,扩大“共同”的“富裕”基础,坚持“富裕”的“共同”取向,在推动分配更加公平的同时牢牢抓住经济持续增长这个前置要素,实现经济增长和分配公平的相互促进与良性循环。在形成共同富裕理论共识之后,则需要根据共同富裕的基本原则和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以务实主义的态度因时因地制宜,掌握区别诊断的艺术。结合当前中国的具体国情,在供需两侧加速实现经济增长的创新驱动和消费驱动,在分配领域加速实现居民收入、实际消费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全面趋同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条件。通过对先行示范区的浙江进行诊断可以发现,它已经具备实现共同富裕的诸多有利条件,但消费需求不足、城乡地区差距、教育公共服务相对滞后等因素仍是制约其率先基本建成共同富裕社会的重大挑战。总而言之,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
*注:原文注释及参考文献略。
作者简介:胡鞍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研究院首席专家,中国区域经济50人论坛成员。
(来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2 年第11 期) 责任编缉:祁国燕